燃烧残留物提取保存及前处理设备
admin
2022-09-12
燃烧残留物提取保存及前处理设备
技术编号
XN-039
提供单位
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
技术大类
其他技术
联系人
孙振文
技术类型
其他技术
电话
15810593141
邮箱
skbuffon@163.com
适用范围
公共安全领域火灾调查部门
推荐单位
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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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简要说明针对我国火灾调查领域燃烧残留物提取包装不规范的现状,研制一套火灾现场燃烧残留物提取保存及前处理设备,解决火灾现场燃烧残留物样品长时间、规范化保存的难题,提取保存设备可直接与涉火物证鉴定实验室常用的前处理设备(固相微萃取针)相连接,加热设备具备精确控温功能,省略了前处理中的样品二次转移过程,减少了传统方法转移过程样品过程中易挥发组分丢失的可能,简化了样品前处理步骤,有效提高了火灾调查的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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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提供方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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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主要指标信息燃烧残留物密封罐直径约11cm,高21cm,重约0.5kg;恒温加热仪的尺寸为35*26.5*33cm,重约15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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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应用情况该设备已在北京、南京、济南、成都等地公安机关应用,效果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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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在技术转移过程中得到的帮助/支持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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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应用单位联系人/电话/邮箱成都市公安局刑侦局刑警支队 黄思成 13980665511 532085012@qq.com 济南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 武继锋 17853172575 240391527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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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投资200万元,年产设备100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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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运行维护费用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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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回收期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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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效益该技术设备的应用可有效节约办案和送检成本,提高检出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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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效益火灾现场燃烧残留物提取保存及前处理设备密封性好、携带方便、成本低廉,可用于火灾现场燃烧残留物的提取和长期保存,在低温下保存几个月,燃烧残留物样品组分不发生变化,而且实验证明装备可反复多次使用,有效节约办案和送检成本,具有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项目成果在全国范围内具有广阔的推广应用前景。通过项目成果的推广,将进一步带动国内相关技术的发展,对于打击涉火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共安全具有深远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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障碍对技术转移影响等级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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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日期202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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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成熟度该设备已实现批量化生产,技术成熟度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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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适用性与使用条件适用于公安机关火灾现场勘查与物证鉴定领域,无特定条件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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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稳定性该装备在运行过程中对环境、技术参数等干扰的敏感程度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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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安全性技术应用无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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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转移推广障碍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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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转让技术成果由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与北京东方精华苑科技有限公司共同研发,2021年11月30日已取得国家发明专利证书(专利号:ZL 2019 1 0666192.2),专利权人: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发明人:孙振文、孙玉友、张冠男、朱军、刘占芳、乔婷、王萍、胡灿、李光耀、周正、魏平。